符合《醫療器械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要求的醫療器械網絡交易服務第三方平臺提供者,不直接參與醫療器械銷售的企業。
1、申請
申請接收:實施機關應接收申報人通過我局的企業網上辦事平臺,或者廣東省政務服務網進行網上申報工作提交的本事項的申請。按要求核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
2、登記:受理人在接收到申請后,應登記申請人所提交的申請材料及接收時間。
申請編號:申請人通過網上提交申請的,實施機關網站在完成申請材料登記后自動生成一個申請編號。
收件憑證:《受理憑證》
2.申請:申請人通過我局的企業網上辦事平臺,或者廣東省政務服務網進行網上申報。采用無紙化方式,在系統填報相關信息,網上填寫完成后,系統將自動生成備案申請書,下載打印并簽字加蓋備案者公章,連同其他備案材料和證明文件均應掃描成電子版(PDF格式)上傳至系統后,提交申請。
3.受理:按受理的要求核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申請被受理的,系統自動顯示狀態為已受理;申請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并以對話框形式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4.備案:資料受理后,材料符合要求的,予以備案,系統自動生成備案憑證并辦結,申請人可自行打印。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備案,并以對話框形式告知不予備案的理由。
5.信息公開:完成備案后在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上公開備案憑證信息。
我局提供辦理結果免費郵寄服務,申請人無需到我局受理大廳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