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匯總|醫械產品技術要求編寫常見問題(第九十二篇)

本篇為醫械產品技術要求編寫常見問題匯總整理—第九十二篇。
當需要浸提液進行生物學試驗時,浸提液是否可以采用過濾、離心或其他方法來去除懸浮的粒子?
浸提液通常不應采用過濾、離心或其他方法來去除懸浮的粒子,如有必要進行時,應給出說明并形成文件。
依據《免于臨床評價醫療器械目錄(2023年)》中“全瓷義齒用氧化鋯瓷塊主要成分為:氧化鋯、氧化釔、氧化鋁及其他氧化物,其中,氧化鋯(含氧化鉿、氧化釔)(ZrO2+HfO2+Y2O3)材料成分(重量百分比)應大于99%。”符合上述描述的可免于臨床評價。豁免情況不包括已上市產品材料、技術、設計或作用機理、功能等不同的產品。
關于目前注冊質量管理體系核查中的檢測依據,是否只能參考醫療器械注冊質量管理體系核查指南中的條款進行不符合項描寫,可否參考相應的現場檢查指導原則?如參考指導原則那結果判定原則還是按重點項不超過3項,一般項不超過10項嗎?
按照《境內第三類醫療器械醫療器械注冊質量管理體系核查工作程序》的第五條要求,省、自治區、直轄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按照醫療器械生產質量管理規范以及相關附錄、注冊質量管理體系核查指南的要求開展與產品研制、生產有關的質量管理體系核查。注冊體系核查結果應依據《醫療器械注冊質量管理體系核查指南》要求進行判定。
內毒素是產生發熱反應的原因之一。直接或間接與血管內、淋巴內或鞘內接觸的產品,或是可能與類似全身接觸的產品(如轉移器、導管和輸液組件)、或標識為無熱原的產品應評價內毒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