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條?市藥監局機關各處室、監管辦及技術機構應加強與市生物醫藥專班、天開園、行業協會、大學及科研院所、生產企業、使用單位的聯系,關注科技創新前沿,主動收集涉及三重的信息,按條線原則交市藥監局相關業務處室形成三重目錄清單,報分管局領導進行審核。
同時符合第三條規定的區域,符合第五條規定的項目,符合第七條規定的產品可由企業或區域負責人填寫信息溝通服務表(附件1、2、3)并加蓋公章,交市藥監局相關業務處室。相關業務處提出三重聯系人、服務專班成員建議名單。
第十四條 市藥監局政策法規處(政務服務處)負責匯總各條線三重目錄清單,提請會議審議決定。
第十五條?三重聯系人應深入了解服務對象需求,及時會同服務對象制修訂服務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第十六條 在服務工作過程中,三重聯系人直接聯系服務專班具體責任人,協調相關處室、監管辦、技術機構,建立內部溝通協調渠道,確保工作有序推進。
三重服務涉及的機關處室、監管辦、技術機構應全力支持配合三重聯系人工作,涉及審批事項的,要建立檢驗檢測、審評審批快速服務通道,優化工作流程,提高審評審批效率,保障項目達到預期目標。
第十七條?三重服務涉及系統外部單位的,承擔該項任務的聯系人要做好溝通協調,必要時報告涉及項目業務處室,業務處室報分管局領導協調解決。
第十八條?三重聯系人在服務工作過程中,遇有突發緊急情況即時報告,一般性工作進展情況定期報告,需要請示解決的重要問題、重大事項須提請會議審議決定。
第十九條 定期召開專題會議,研究審議重要議題,聽取工作進展匯報,分析研判存在問題,組織開展三重實施情況階段性評估,研究總結三重工作經驗。
第二十條?政策法規處(政務服務處)定期組織發布三重服務名單等信息。
第二十一條?重點產品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經審議通過后移出重點產品服務名單:
(一)發生藥品安全事件的;
(二)提供虛假申報信息或謊報產品相關情況的;
(三)企業主動申請不再需要提供服務的;
(四)產品主體發生變更的;
(五)市場主體資格依法終止的;
(六)因產品質量問題被行政處罰的;
(七)其他不適宜重點支持的情況。
第二十二條?各部門(單位)負責做好本部門(單位)三重聯系人及服務專班成員的廉政教育。
市藥監局機關紀委負責對市藥監局三重聯系人及服務專班成員的廉潔從政情況進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