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二類醫療器械審評補正及核查整改資料預審查服務是指醫療器械注冊申請人按補正及整改要求準備好全部或部分資料后,為確認其符合性,在正式提交之前,向審評核查機構提出資料預審查申請,由經辦人員對資料進行預審查并提出指導性意見的服務舉措。
二、自發布之日起,安徽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審評查驗中心為每件第二類醫療器械注冊申請事項就審評補正及核查整改階段分別提供一次補正資料預審查服務。
醫療器械注冊申請人可在補正截止日期 60 日前,通過安徽政務服務網申請預審查服務。
安徽省藥品審評查驗中心接收申請后于 20 個工作日內給出預審查意見,供申請人參考。
三、預審查服務是注冊申請人與審評核查機構針對提交的補正、整改資料內容進行溝通的形式,非業務辦理必經程序。醫療器械注冊申請人可自行決定是否申請預審查服務。預審查的工作時限不計入正式提交資料后的業務辦理時限。注冊申請人無論是否申請預審查服務,都應在規定時限內提交資料。
四、經辦人員的預審查意見是對注冊申請人進一步完善資料的指導性意見,不屬于確認性意見,不影響最終審評核查結論。